简介:摘要:林权纠纷又被称为林地、林木权属争议,主要指的是林地、林木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即如何处理、占有、管理、使用以及收益权所导致的争执,归属于民事产权纠纷。山林纠纷将会对林业发展造成阻碍,对边界安定以及团结造成影响,同时还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如何对山林权属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逐渐成为了现阶段森林资源保护的一大重要研究问题。集体林权将会对集体林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大大制约了林农的增收,对集体林权纠纷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提出了采取林地勘界的方式对集体林权纠纷进行解决。本文正是基于此,对林地勘界对解决山林纠纷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以及评估,以期指导实践。
简介:在群体性纠纷解决过程中,群意表达易被集体意旨所表征而成为公开文本,但群体成员个体表意的隐藏文本并不能有效转化为合意而被吸纳其中、并在最终影响群体司法正义的实现。既有群体司法虽通过直觉法中的情理因素涵摄以及法庭的非社会化给予响应,但也由此造成了群体性司法诉讼效率与共识达成的现代化之殇。德国针对私人投资者建立的首个示范性诉讼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示范诉讼契约吸纳当事人诉讼处分合意,可改善群体司法对每一个当事人的诉讼权保障程度;通过诉讼退出制,可协调无法达成“集体意旨”的少数当事人另行起诉;灵活运用包括胜诉酬金制在内的起诉激励,也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群体性诉讼巨型化的困局。
简介:我国调解制度中“以调代判”、“调审合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然而我国调解制度的问题远不止于其表面之程序设置。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背后蕴藏的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体地位的漠视。以棚濑孝雄教授为代表的主张“程序保障说”的学者提出了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和决定型纠纷解决路径的概念。这一组概念的提出对我国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这一宏观角度出发,结合“程序保障说”理论和我国调解制度的核心问题,构建我国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应从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内部关系、合意型纠纷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外部关联、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在合意型纠纷解决程序中关键性人物“中间人”的职能四个方面入手。
简介:摘要:林权纠纷又被称为林地、林木权属争议,主要指的是林地、林木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即如何处理、占有、管理、使用以及收益权所导致的争执,归属于民事产权纠纷。山林纠纷将会对林业发展造成阻碍,对边界安定以及团结造成影响,同时还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如何对山林权属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逐渐成为了现阶段森林资源保护的一大重要研究问题。集体林权将会对集体林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大大制约了林农的增收,对集体林权纠纷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提出了采取林地勘界的方式对集体林权纠纷进行解决。本文正是基于此,对林地勘界对解决山林纠纷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以及评估,以期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