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枢听觉处理(CentralAuditoryProcessing,CAP)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对听觉输入信号的感受处理过程以及在该过程中潜在的神经生物活动并由此产生听觉电生理电位的过程,如果该过程受阻,就会产生中枢听觉处理障碍[(Central)AuditoryProcessingDisorder,(C)APD][1,2]。目前,(C)APD的诊断方法分为两类:行为测试和电生理测试。电生理测试较少受到言语、记忆、注意力等干扰,是能够提供声学信号在整个中枢听觉神经系统中传导、整合等相关客观信息的强有力工具[3],在评估听觉中枢处理障碍中具有临床价值[4]。美国听力学会(AmericanAcademyofAudiology,AAA)颁布的《(C)APD儿童和成人诊断、治疗和处理临床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指出,当存在以下潜在的临床指征时,应采取电生理测试做进一步的评估:①行为评估不能清晰揭示障碍的模式;②行为测试的结果不完整、无法下定论或受某些变量(如受试者的注意、动机、认知状态)干扰;③小龄儿童由于其年龄原因不能采用行为测试进行综合评估;④疑似神经系统病变,需要进行医学随访;⑤需要了解中枢听觉神经系统中机能失调的位点信息,且需综合行为评估揭示个体(C)APD的清晰模式;⑥被评估者的母语不适合做行为评估。用于(C)APD评估的测试主要包括听性脑干反应(ABR)、耳声发射(OAE)、中潜伏期听觉诱发电位(middlelatencyauditoryevokedpotential,MAEP)、长潜伏听觉诱发电位(long-latencyauditoryevokedpotential,LAEP)如P1-N1-P2波、P300、失匹配负波(themismatchnegativity,MMN)等。本文简要介绍了这些测试方法在(C)APD诊断中的应用进展,并阐明需注意的问题,最后对其临床应用提出展望。
简介:目的测量成年CBA小鼠耳蜗和前庭的有关数据,为内耳感受器定量分析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将6只出生后3个月左右的成年CBA小鼠(12耳)的耳蜗和前庭各终器取出并制备成全耳蜗基底膜铺片和全前庭终器铺片。测量全耳蜗基底膜的总长度,以及基底膜和Corti器在耳蜗不同部位的宽度。观察并记录全耳蜗毛细胞的总数和基底膜上不同区间的毛细胞密度。观察并记录椭圆囊斑和球囊斑毛细胞的总数及其微纹区和周边区的毛细胞密度,记录壶腹嵴上的毛细胞密度。结果正常成年CBA小鼠的耳蜗基底膜长度为(5.76±0.196)毫米(平均数±标准差,下同),基底膜的宽度在耳蜗底部距起始端约1.5毫米处为(339.1±9.87)微米,在耳蜗中部距起始端约3毫米处为(304.5±11.82)微米,在耳蜗顶部距起始端约5毫米处为(300.1±7.22)微米,说明小鼠耳蜗基底膜的宽度从底回到顶回逐渐变窄。Corti器的宽度在耳蜗底部距起始端1.5毫米处为(37.80±2.24)微米,在耳蜗中部距起始端约3毫米处为(45.00±2.67)微米,在耳蜗顶部距起始端约5毫米处为(52.20±3.16)微米,可见Corti器的宽度从底回到顶回逐渐变宽。CBA小鼠全耳蜗毛细胞的总数为(3116.41±151.91)个,其中内毛细胞总数为(680.67±17.50)个,而外毛细胞的总数是(2435.8±143.46)个。耳蜗内、外毛细胞的平均密度为(541.1±9.36)个/毫米,其中内毛细胞的平均密度为(118.3±2.68)个/毫米,外毛细胞的平均密度为(422.8±11.87)个/毫米,耳蜗毛细胞在耳蜗基底膜上不同区间的毛细胞密度无明显差异(P〉0.05)。小鼠椭圆囊斑上的毛细胞总数为(3300±177.51)个,球囊斑上的毛细胞总数为(3045±361.57)个。前庭球囊斑和椭圆囊斑微纹区和周边区的毛细胞密度基本相同(P〉0.05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普外科手术患者开展心理干预二联法对其心理及生理状况的影响。方法随机将在本院普外科行择期手术的112例患者分为两组各56例。对照组患者行术前常规准备与护理,观察组联合开展心理干预二联法。结果术前观察组患者焦虑、抑郁和人际关系敏感得分均低于对照组(t=5.031、5.324、7.28,P<0.05);术后观察组体内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丙二醛(MDA)水平及VAS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普外科手术患者开展心理干预二联法,能够有效改善患者不良心理反应,降低手术刺激造成的生理应激反应,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及康复。
简介:中国听力学发展前景是什么?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听力学的弯道在何处?是在战略技术领域攻克听力学的尖端技术、抢占先机,还是在战略资源层面提前布局,把握和中国13亿人口及其巨大的医疗健康资源所提供的宝贵机遇,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未来听力学发展话语权?笔者认为中国听力学可能在后者更有胜出机会,挖掘听力学大数据、参与标准制定等,大数据为中国听力学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2016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明确指出,加大对国际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标准的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相关规则制定的话语权。